跳到主要内容区

學生護照

       

鼓勵學生踴躍參與課外活動暨義工服務,貫徹全人教育(Whole-person Education)特定本辦法。
護照登錄對象:

1.參與承辦校內外特定活動、研習營學生。  

2.參加義工服務學生。

2.健康體適能檢測。

承辦學生指策劃、幹部及執行人員;課外活動、研習營為目前課外活動組所認可的學會、社團提出申請承辦的活動。義工服務為無報酬勞動服務。
登錄過程及注意事項:

1.活動舉辦前十天繳交活動企劃書至課外活動組,其內容

  包括活動目的、時間、地點、工作人員及經費預算。活

  動結束後七天內交回成果報告書。  

2.以企劃書上之工作人員為主要登錄對象。

3.每一項活動有二個戳章;一為承辦單位,一為主辦單位

  。  

4.承辦單位詳列活動名稱、時間、地點及擔任之職務,由

  主辦單位認證。

5.每學年社團主要幹部群、學校委託辦理活動,由課外活

  動組認證。  

護照發放方式:

1.採申請即發放,初次申請者或護照用罄時再申請續本者

 不收作何費用活動組。

2.遺失或損壞情形者,可再次申請,但需繳費,且舊資料

  不予補登記。

3.申請者繳交個人資料(包括照片一張,背面註明姓名、

  出生日期、性別、血型及學號)至課外活動組填寫申請表

  ,課外組依資料製作成護照,直接交給申請人。

 護照可作為下列各項之推薦證明文件:

  1.申請各類獎學金。

 2.申請就讀國外學校。

 3.應徵就業。  

 4.健康體適能評估與建議。  

 4.其它甄選活動等事項。

本辦法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校長公佈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浏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