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有關鼓勵大專校院學生擔任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一案
主旨:中央選舉委員會有關鼓勵大專校院學生擔任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一案。
說明:
為培養青年公民對於公共事務的認知與熱忱,具有我國國籍且年滿18歲之大專校院學生,擔任111年11月26日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如有意參與者,可於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期間,向公所申請登記擔任管理員或監察員,再由公所依需求辦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派充之。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