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借用單(社團使用)
注意事項
一、借用物品請務必使用完隔日下午13時前歸還。
二、使用玻璃屋務必告知課外組使用桌椅之需求量。
三、活動結束後應將場地以及環境恢復原狀。
器材借用切結書
本人已了解課外活動指導組所有器材之使用及操作步驟,出借前請自行查檢設備有無損壞,若有故障、損壞應立即告知本組同仁處理,且遵守課外組所規範之器材借用辦法,若發生任何損壞、遺失或違法不當使用等情事,本人願自行負責賠償及各項相關法律責任。
業務承辦人:黃至論先生(分機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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