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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社團公告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請各社團配合辦理以下事項:
一、 請依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以下簡稱本措施)配合辦理。
二、 本措施適用對象為本校正式及籌備學生組織,學生會(學生議會)、系學會及社團等。
三、 落實防疫措施:
    (一) 過境或進入疫區者,依照規定自主管理14天。
  (二) 有呼吸道疾病或發燒者,請居家隔離,不要參加活動。
  (三) 活動入場時請1.戴口罩,2.進行體溫量測,及3.消毒
  (四) 活動場域使用前後請消毒。
  (五) 室內空間請開啟門窗保持空氣流通。
  (六) 活動須事先報名,要有參與人員名冊。
  (七) 其他防疫相關規定
四、 各類型場域及活動規範:
  (一) 社團辦公室:照常運作。
  (二) 單一般社團社課活動、會議、幹訓或寒訓(少於100人)照常辦理。
  (三) 室內活動:100人以上,請延期辦理或取消。
  (四) 室外活動且非開放性活動:100人以上可以照常辦理。
  (五) 校外活動、社遊、聯誼、室外、開放對社外報名活動及聯合社團活動:請延期或取消。
  (六) 寒假營隊或跨校際活動:請延期或取消。
五、 集會前:
  (一) 進行風險評估:倘若社員及參加者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疾病、腎臟、肝臟、神經、血液或代謝疾病者(含糖尿病)、血紅素病變、免疫不全需長期治療者、孕婦等,於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流行期間,一律避免參加集會活動。
  (二) 建立應變機制:集會活動環境規劃(如現場動線規劃與身體不適者安置隔離空間),倘有社員或參加者發燒(耳溫≧38℃)、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應主動向輔導老師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戴口罩、洗手)及協助儘速就醫治療或返家就醫。
  (三) 請盡量選擇在開放空間舉辦活動,避免選擇在室內密閉空間。
  (四) 宣導生病在家休息不參加集會活動。有呼吸道症狀者,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避免參加集會活動。有發燒者,直至退燒後至少24小時才可參加集會活動。
六、 集會活動期間:.
  (一) 若為室內活動要先打開門窗,確認環境之空氣流通狀態。
  (二) 透過明顯告示(如:海報、LED 螢幕等)宣導「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手部衛生」及「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等。
  (三) 在室內密閉場所,務必戴口罩。
  (四) 配備75%酒精噴手,保持清潔。
  (五) 提醒社員及參加者洗手,原則上可以使用肥皂和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進行手部清潔。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及如廁後,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時,更應立即洗手。另應注意儘量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睛、鼻子和嘴巴。
  (六) 校外活動之社員及參加者,每天每人早晚各量體溫一次,並回報給輔導老師。
  (七) 若有發燒(耳溫≧38℃)、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應主動向輔導老師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配戴口罩於安置隔離空間),並儘速就醫治療或就醫返家。
  (八) 若發現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者,須立即向課外活動組、諮商衛保中心報告。
七、 集會後:
活動後場地及常接觸設備(桌椅..等)等,請用稀釋漂白水清潔(用1:100當天泡製,以1份漂白水加99份的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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