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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第2學期「真理大學文殊勤學獎學金」申請至5月12日止

108學年度第2學期「真理大學文殊勤學獎學金」申請至5月12(星期)

交件單位:課外組

連絡人:林秋英

分機:1222

 

 

真理大學文殊勤學獎學金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勉勵真理大學學士班在學學生,家境清寒、品學兼優且努力向學,特設立本獎學金。

第二條  申請資格:

  一、申請當學期已註冊之真理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延修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

  三、家境清寒。

  四、當學期未曾領取其他校級捐贈之獎助學金者。

第三條  申請者應繳交之文件資料:

一、獎學金申請表。

二、清寒相關證明。

三、申請之前一學期的本校在校成績單。

四、其他可供佐證之資料。

五、通知獲獎後須繳交手抄經典一篇,心經(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清靜經、金剛經擇一,方發放獎金。

第四條  申請時間:每學期辦理一次,申請時以學校公告之時間為主。

第五條  申請地點: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

第六條  審查程序:

一、委由真理大學獎學金委員會審查。

二、確定獲獎名單後,由本校學生事務處個別通知獲獎同學。

第七條  獎勵名額及金額:         

一、獎勵名額每學期至少2名,依學業成績高低,擇優頒發。台灣文學系、宗教文化與資訊管理學系各一名優先名額。

二、獎勵總名額視捐贈金額而定。

三、每名獎勵新臺幣伍仟元整。

第八條  本辦法經獎學金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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