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2學期「真理大學文殊勤學獎學金」申請至5月12日止
108學年度第2學期「真理大學文殊勤學獎學金」申請至5月12日(星期二)止。
交件單位:課外組
連絡人:林秋英
分機:1222
真理大學文殊勤學獎學金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勉勵真理大學學士班在學學生,家境清寒、品學兼優且努力向學,特設立本獎學金。
第二條 申請資格:
一、申請當學期已註冊之真理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延修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
三、家境清寒。
四、當學期未曾領取其他校級捐贈之獎助學金者。
第三條 申請者應繳交之文件資料:
一、獎學金申請表。
二、清寒相關證明。
三、申請之前一學期的本校在校成績單。
四、其他可供佐證之資料。
五、通知獲獎後須繳交手抄經典一篇,心經(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清靜經、金剛經擇一,方發放獎金。
第四條 申請時間:每學期辦理一次,申請時以學校公告之時間為主。
第五條 申請地點: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
第六條 審查程序:
一、委由真理大學獎學金委員會審查。
二、確定獲獎名單後,由本校學生事務處個別通知獲獎同學。
第七條 獎勵名額及金額:
一、獎勵名額每學期至少2名,依學業成績高低,擇優頒發。台灣文學系、宗教文化與資訊管理學系各一名優先名額。
二、獎勵總名額視捐贈金額而定。
三、每名獎勵新臺幣伍仟元整。
第八條 本辦法經獎學金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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