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大學校友總會優秀獎學金
本獎學金頒發對象為「就讀本校大學部品學兼優且有特殊優良表現之學生」,本學期獎勵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請學生填寫「獎學金推薦表」,經導師及系主任(代表隊教練)簽章後送交至所屬學院、體育教育中心,各學院及體育教育中心截止日期依自訂時間為準。
請各學院及體育教育中心將獲獎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送至學務處課外組(不接受個人送件),請務必注意繳交截止期限,以便如期送交獎學金委員會備查。
真理大學校友總會優秀獎學金實施辦法
民國109年9月30日獎學金委員會議通過
民國110年3月31日獎學金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中華民國真理大學校友總會(以下簡稱總會)為提攜及培育成績優異之在學學生,特設立「真理大學校友總會優秀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以勉勵努力向學之學生。
第二條 申請對象及資格:就讀本校大學部品學兼優且有特殊優良表現之學生。
第三條 獎勵名額:各學院及體育教育中心各一名為原則。
第四條 獎勵金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五條 申請時間:每學期辦理一次,申請期間由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公告辦理。
第六條 審查程序:
一、申請人填寫「獎學金推薦表」(如附表),經導師、系主任(代表隊教練)簽章後,併同相關證明文件送交各學院、體育教育中心審查。
二、各學院、體育教育中心將獲獎名單提供至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不接受個人送件),超過申請收件時間將不予受理。
三、提報真理大學獎學金委員會備查。
四、學生事務處依審查確定之名單公告於學校網頁,並通知得獎學生。
第七條 本辦法經獎學金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