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2-1.大學部「校內捐贈獎學金」申請辦法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大學部「校內捐贈獎學金」申請開跑嘍!

 

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時間:即日起起至10月20日(星期五)截止,逾期繳交者,不予受理。
  2.  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10~下午5:00。
  3.  申請流程:先上網填基本資料,申請表連同應繳證件請於申請截止日前繳交至所屬學院院辦公室
  4. 填報網址:https://forms.office.com/r/pUYbwEXg3E
  5. 證件繳交須一次交齊,如有缺件或所繳證件與規定不符者,以自動棄權論。
  6. 表列各項獎學金限大學部學生申請,延畢生及研究生請勿申請。
  7. 申請表列各項獎學金時,應繳交之證件皆可用影本代替(在校成績單及學業成績排名證明書請至註冊組申請)。
  8. 各項獎學金申請資格摘要如下,詳細辦法及申請表請見真理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組「校內捐贈獎學金專區」。

 

獎學金類別:

 

林定三校友獎學金(辦法&表單)

  • 獎助金額(獎助名額):5,000元(12名,觀光事業學系保障名額2名。)
  • 申請資格:學業成績達85分以上且在該年級全系排名前二名者。    
  • 應繳證件 
    1. 申請表。
    2. 本校前一學期成績單及學業成績排名證明書。
    3. 個資告知事項同意書。

 

黃國英校友獎學金(辦法&表單)

  • 獎助金額(獎助名額):5,000元(5名,會計資訊學系保障名額1名。)
  • 申請資格:學業成績達85分以上且在該年級全系排名前二名者。    
  • 應繳證件 
    1. 申請表。
    2. 本校前一學期成績單及學業成績排名證明書。
    3. 個資告知事項同意書。

 

邢祖援將軍紀念獎學金(辦法&表單)

  • 獎助金額(獎助名額):5,000元(15名,會計資訊學系保障名額1名。)
  • 申請資格:
    1. 前一學期在校學業成績優異。
    2. 前一年時間具有提昇學校聲譽作為,且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    
  • 應繳證件 
    1. 申請表。
    2. 本校前一學期成績單及學業成績排名證明書。
    3. 前一年時間足以提昇學校聲譽,具體事蹟之佐證資料。
    4. 個資告知事項同意書。

 

陳宏信校友清寒獎學金(辦法&表單)

  • 獎助金額(獎助名額):5,000元(12名,理財與稅務規劃學系保障名額2名。)
  • 申請資格:
    1. 前學期學業成績及格、操行成績80分以上具下列資格之一者申請,包含:
      • (1)低收入戶學生。
      • (2)中低收入戶學生。
      • (3)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4)原住民學生。
      •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 (6)另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但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2. 前一學期需參加校內外非課程排定之學習活動(包含講座、研習、學習社群、學習工作坊等)2小時(含)以上。    
  • 應繳證件 
    1. 申請書。
    2. 本校前學期成績單及學業成績排名證明書。
    3. 符合弱勢學生之相關證明:如身心障礙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戶籍謄本或領取弱勢助學金補助證明等。
    4. 前一學期2小時(含)以上之研習證明及250字(含)以上之反思心得。
    5. 個資告知事項同意書。

 

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獎學金(辦法&表單)

  • 獎助金額(獎助名額):5,000元(12名,工業管理與經營資訊學系保障名額2名。)
  • 申請資格:
    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2. 家境清寒者—係指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持有里長核發清寒証明書、父或母身心障礙或家庭遭變故者。
  • 應繳證件 
    1. 申請書。
    2. 本校前學期成績單及學業成績排名證明書。
    3. 相關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父或母身心障礙證明等)。
    4. 個資告知事項同意書。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北部大會馬偕博士紀念獎學金(表單)

  • 獎助金額(獎助名額):10,000元(各院及體育教育中心提名學士生各2名,取7名、各院提名碩士生(二年級)1名,取1名。)
  • 申請資格:
    1. 本校大學部之學生及碩士生,認同基督精神、品德良好、服務人群、關懷社會有具體事蹟者,且其行為足以體現本校辦學宗旨、目標及特色者,足為同儕表率者。
    2. 學士生:就學期間參與校內或校外服務性活動至少一次,前一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5分以上,操行平均成績80分以上。
    3. 碩士生(二年級):就學期間參與校內或校外服務性活動至少一次,前一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平均成績80分以上。
  • 應繳證件 
    1. 北部大會馬偕博士紀念獎學金推薦表(內含個人自傳、師長推薦函)。
    2. 本校前一學年第一、二學期成績單。
    3. 在學期間校內外服務活動證明。
    4. 個資告知事項同意書。
  • 注意事項:此獎學金由各學院及體育教育中心將獲獎名單提供至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不接受個人送件)。請洽各院及體育教育中心申請。

 

校友總會優秀獎學金(辦法&表單)

  • 獎助金額(獎助名額):10,000元(每學院及體育教育中心各1名。)
  • 申請資格:就讀本校大學部品學兼優且有特殊優良表現之學生。
  • 應繳證件 
    1. 獎學金推薦表。
    2. 相關證明文件。
    3. 個資告知事項同意書。
  • 注意事項:此獎學金由各學院及體育教育中心將獲獎名單提供至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不接受個人送件)。請洽各院及體育教育中心申請。

 

瀏覽數: